一、辦公室及職能
1、協助公司領導處理一般日常事務。
2、按要求做好辦文、辦會、接待等工作。
3、負責管理公司印章、證照。
4、負責公司檔案管理。
二、企管信息管理處及職能
1、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做好基礎管理相關文件的制(擬)定、實施、審核工作。
2、參與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測算、擬定及每月收入、費用等數據統計和基層單位經營者工資的考核兌現工作。
3、負責公司法人及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注冊、變更、登記、年度檢驗工作。
4、負責做好公司職工股權轉讓的審核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公司宣傳工作,配合公司基層單位和處室,加強宣傳,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
6、負責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的建設、管理、信息的日常維護。
7、負責公司內部寬帶的新裝、固定電話故障的申報工作。
8、負責公司信息化系統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力資源處及職能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法務工作、和公司黨建工作。
2、負責新招收人員的甄選、招聘、分配工作,按規定辦理員工的調動和調配。
3、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按規定程序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鑒證工作。督促基層單位做好勞動基礎管理工作。
4、負責員工社會保險的申報繳納,做好員工醫??ㄉ觐I、門規病種鑒定、醫藥費報銷、工傷認定、鑒定及工傷費用申領報銷工作。
5、負責退休員工的申報及審批手續的辦理和退休員工轉社區工作。
6、負責公司薪酬管理工作,掌握員工勞動報酬及收入分配情況,按政策規定辦理員工工資變更、轉移和調整。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做好各種材料的清理、整理和歸檔,按規定程序辦理檔案的借閱、接轉,確保檔案的完整。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保處及職能
1、負責公司運輸、場(廠)內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2、指導、督促、檢查公司職能部門、基層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考核評價。
3、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辦法、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4、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隱患跟蹤檢查,督促落實整改。
6、組織編制應急處置預案,并按規定實施組織演練。
7、組織開展安全活動,總結工作經驗,表彰安全先進。
8、負責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
五、機務處及職能
1、負責公司車輛、設備采購及驗收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做好汽車備件采購、檢驗工作。
2、負責公司車輛、設備的建檔、使用、維修、保養、調撥、封存、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
3、負責公司機動車維修單位維修服務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4、負責公司節能及用電管理工作。
5、參與車輛維修不合格服務(品)評審,執行對維修不合格車輛、設備的處置決定。
6、負責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的建立,督促、指導基層單位落實定期檢驗制度。
7、指導基層機動車維修單位做好新增服務項目的設計和開發的相關工作。
六、客運處及職能
1、按照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編制客運生產經營計劃,并組織實施、按期檢查分析各客運分公司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確保實現各項生產經營目標。
2、負責客運分公司客運服務整體策劃和班次、線路的開發工作。
3、負責新增、延續經營班線(車輛)的報批和管理。
4、負責各類客運營運手續和證件的辦理、發放、登記、審驗及相關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對各客運分公司簽定的《協議書》進行評審、公證、匯總和管理工作。
6、根據客流和運力情況,科學合理的安排和調整車站發車班次及時間,協調處理公司與兄弟公司在線路、班次方面的各種問題。
7、管理并平衡公司內部各分公司之間、分公司與車站之間,在班次運行、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各種問題。
8、負責公司客運基礎管理工作,做好客運文件編纂與整理。
9、負責定期召開公司客運平衡會議,總結分析客運生產情況,解決客運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客運平衡會決議。
10、接待和處理針對客運分公司的旅客投訴。
11、負責公司客運生產經營中的各項數據統計、分析工作。
12、協調、貫徹、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對客運管理的規定、計劃、指令及各項客運任務。
13、負責對客運分公司提供客運業務培訓、指導和新業務開發。
七、財務處及職能
1、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財務規定,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2、負責做好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測算,擬定工作。
3、負責做好資金管理及資金運用工作。
4、正確、積極地協調處理有關上級職能單位和公司的關系,開拓好公司外部環境,使其有利于公司發展的需要。
5、做好各期基層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管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八、審計結算處及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保險法規。建立完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協調、推動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2、負責公司所有客運收入統計和客運業務的結算工作。
3、負責公司客運票據的入庫、出庫、使用和管理工作。
4、負責審計工作,規范各基層單位財務做到常態化,通過基礎性的工作管理和監督,糾正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九、工會及職能
1、根據工會章程,按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組織貫徹執行代表大會決議,認真履行工會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職能。
2、貫徹落實企業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工會年度計劃,指導、組織分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文體活動,提升職工文化和技能水平,豐富職工精神生活,發揮工會聯系黨和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3、加強職工思想、道德建設,開展職工讀書活動,爭創星級班組、建功立業標兵崗、工人先鋒號等創建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方針、政策,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及調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5、關心、改善職工生活,實施幫扶救助、送溫暖工程,堅持“六必訪”制度,打造溫馨家園。
6、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做好新會員的吸納、接收、管理、教育及工會經費管理和會員會費收繳工作。
7、完成上級工會和公司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